勞保鞋(安全鞋)在歐盟市場進行CE認證時,需要符合 歐盟個人防護設備法規(PPE Regulation,(EU)2016/425)。該法規于2018年4月21日全面生效,取代了原有的PPE指令(89/686/EEC),成為歐盟對個人防護設備的強制性法規依據。
法規適用范圍
PPE法規適用于所有用于保護用戶免受健康或安全風險的設備,包括勞保鞋(如防砸、防穿刺、防靜電、防滑等功能的鞋類)。
產品分類
根據風險等級,勞保鞋通常屬于以下類別:
Category II(中等風險):防護中等風險(如防滑、防靜電等)。
Category III(高風險):防護致命或不可逆風險(如防砸、防穿刺、絕緣等)。
注:具體分類需根據設計功能和防護等級確定。
適用的協調標準
勞保鞋需符合相關歐洲協調標準(如EN ISO系列),常見標準包括:
EN ISO 20345: 安全鞋(防砸、防穿刺等基礎防護)。
EN ISO 20346: 防護鞋(防護等級略低于安全鞋)。
EN ISO 20347: 職業鞋(無防砸/防穿刺功能)。
注:標準中會規定測試方法(如抗沖擊、耐壓、防靜電性能等)。
認證流程
Category II:需由歐盟公告機構(Notified Body)進行產品型式檢驗(ModuleB),后續生產需符合內部質量控制(Module C2或D)。
Category III:除型式檢驗外,還需公告機構對生產流程進行監督(如ModuleC2、D或F)。
技術文件與標簽要求
準備技術文件(設計圖紙、測試報告、風險評估等)。
產品加貼CE標志,并標注公告機構編號(僅Category II和III)。
提供符合性聲明(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DoC)。
選擇有資質的公告機構。
測試需覆蓋所有宣稱的防護功能(如防靜電需測試電阻值)。
標準可能更新(如EN ISO 20345:2022),需確保使用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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