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銹鋼產品出口歐盟需要多種認證,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 CE 認證:CPR 產品認證,其中 PED 2014/68/EU 指令及歐盟 CPR 305/2011/EU 指令對不銹鋼產品的煉鋼工序、熱軋工序、理化測試過程的相關設備、工藝、標準等的符合性、有效性、適宜性進行確認。鋼材歐盟 CE 認證 EN10088 標準,EN 10088 是針對不銹鋼的歐洲標準,分為幾個部分,包括 EN 10088-1 至 EN 10088-5,規定了不銹鋼材料的技術交貨條件。認證過程包括確定適用標準、進行符合性評估、實驗室測試、編制技術文件、標注 CE 標志和簽署符合性聲明等步驟。
- LFGB 認證:不銹鋼制品 LFGB 認證歐盟出口認證,常見材料檢測要求包括遷移測試、化值測試、芳香胺遷移測試、感官測試等,通過獲得 LFGB 認證,產品可以證明其符合德國和歐洲市場的相關法規和標準。
- RoHS 認證:RoHS 是由歐盟立法制定的一項強制性標準,全稱是《關于限制在電子電器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目的在于消除電機電子產品中的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和多溴二苯醚共 6 項物質,并重點規定了鉛的含量不能超過 0.1%,適用于歐盟 28 個成員國的多種電子電氣產品。
- REACH 認證:不銹鋼 REACH 認證要求制造商注冊產品中的每一種化學成分,大約共有 3 萬種,并衡量其對公眾健康的潛在危害。根據歐盟 REACH 第 33 條,歐盟公司必須報告其使用 SVHC 候選清單物質的情況。
支座出口歐盟需要的認證及標準如下:
橋梁支座產品出口到歐盟需要通過 CE 認證,并滿足建筑產指令 CPR system 1 + 的要求。具體標準包括盆式支座 --EN1337-5:2005,球式支座 ---EN1337-7:2004 和隔震橡膠支座 --EN 15129:2009。符合這些標準的支座需通過生產過程控制(FPC)審核、型式試驗(Initial type testing)以及監督年審等環節,全程由歐盟 Notified Body 機構執行與實施。EN1337 標準主要包括以下部分:Part 1 – General design rules 一般設計通則;Part 2 – Sliding elements 滑動元件;Part 3 – Elastomeric bearings 橡膠支座;Part 4 – Roller bearings 滾軸支座;Part 5 – Pot bearings 盆式支座;Part 6 – Rocker bearings 搖軸支座;Part 7 – Spherical and cylindrical PTFE bearings 球型和圓柱型 PTFE 支座;Part 8 – Guided bearings and restrained bearings 導向型支座和固定支座;Part 9 – Protection 保護等。橋梁支座和建筑隔震支座在歐盟適用于的標準有 EN 1337-3(橡膠支座),EN 1337-5(盆式支座),EN 1337-7(球型支座),EN 15129(隔震支座,摩擦擺和阻尼器),按照建筑產品 SYSTEM 1 模式申請 CE 證書,需要對產品進行型式檢驗,工廠審核和年度工廠審核。
不銹鋼產品出口歐盟需要進行 CE 認證,以確保產品符合歐盟的安全、健康和環保要求。CE 認證是歐盟對產品的一種強制性認證,被視為制造商打開并進入歐洲市場的護照。
EN 10088 是不銹鋼產品 CE 認證的重要標準之一。它涵蓋了不銹鋼系列產品,包括不銹鋼牌號、薄板 / 中板和鋼帶、半成品產品、棒材、線材、型材和光亮產品等的交貨技術條件。同時,不銹鋼產品 CE 認證需要符合歐洲建材法規 Regulation (EU) no 305/2011。“不銹鋼” 一詞代表著一百多種工業不銹鋼,每種不銹鋼在特定應用領域都有良好性能。成功的關鍵在于弄清用途并確定正確的鋼種。和建筑構造應用領域有關的鋼種通常有六種,它們都含有 17~22% 的鉻,較好的鋼種還含有鎳。添加鉬可進一步改善大氣腐蝕性,特別是耐含氯化物大氣的腐蝕。
金屬材料 CE 認證標準為 EN10204。該標準詳細定義了金屬材料制造廠根據訂單要求,在向客戶交付產品時提供的檢驗文件的不同類型,包括 Type 2.1 - 基于非特定檢驗和訂單要求的符合性聲明、Type 2.2 - 基于非特定檢驗的試驗報告、Type 3.1 - 基于特定檢驗的檢驗證書 3.1、Type 3.2 - 基于特定檢驗的檢驗證書 3.2。EN10204 認證適用范圍廣泛,適用于任何金屬材料,如鋼材、焊接件等產品,包括對于焊接管、鍛鑄件、不銹鋼鋼管、鑄件、鋼材產品等的認證,也適用于非金屬產品,與規定產品一般交貨技術條件的產品規范配合使用。
德國 LFGB 是德國新食品和飲食用品法,2005 年 9 月取代了之前的食品和日用品法。它是德國食品衛生管理方面最重要的基本法律文件,對德國食品的方方面面做了總的規定。所有德國市場上的食品以及所有與食品有關的日用品都必須符合它上面的基本規定。與食品接觸的日用品通過測試,符合德國 LFGB 標準要求,可以得到授權機構出具的 LFGB 檢測報告證明為 “不含有化學有毒物質的產品”,方能在德國市場銷售。
LFGB 標準雖然是德國的,但在歐洲的認可度很高。即使歐盟有自己的食品接觸材料法規,實際上歐盟客人對于德國的 LFGB 認可度更高,大多數客人也會要求 LFGB 測試報告而不是歐盟食品級測試報告。因此如果產品屬于食品級測試范圍內,且需要出口歐盟的,LFGB 認證是最好的選擇。材料的符合性方面,食品接觸材料法規中一般都有材料生產中允許使用的單體及添加劑清單,某些風險物質更涉及用量和遷移量的要求,生產者可按照此要求選擇合適的原料及配比進行生產。原料配比及工藝復雜的塑料材料,是歐美市場監管的關注重點,尤其是 PC、PVC、橡膠、涂層等。特定遷移總量方面,從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中遷移到與之接觸的食品或食品模擬物中的兩種或兩種以上物質的總量,以每千克食品或食品模擬物中的某類遷移物質(或基團)的毫克數(mg/kg),或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與食品或食品模擬物接觸的每平方分米面積中的某種或某類遷移物質(或基團)的毫克數(mg/dm2)表示。
RoHS 是由歐盟立法制定的一項強制性標準,全稱為《關于限制在電子電器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該標準已于 2006 年 7 月 1 日開始正式實施,主要用于規范電子電氣產品的材料及工藝標準,使之更加有利于人體健康及環境保護。其目的在于消除電機電子產品中的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和多溴二苯醚共 6 項物質,并重點規定了鉛的含量不能超過 0.1%。
對于不銹鋼產品而言,RoHS 認證也有一定的要求。不銹鋼制品在生活中很常見,不銹鋼鍍黃銅之后的工藝更復雜,應用更廣泛,價格也更貴。向歐盟出口不銹鋼黃銅需要 RoHS 認證。RoHS 不銹鋼黃銅檢測和認證項目主要包括不銹鋼成分分析檢測,如不銹鋼成分檢測、不銹鋼商標判定(304、304L、316 等不銹鋼)、元素檢測(鎳、鉻、鉬、鐵等);合金成分分析,如銅合金、鋁合金、鋅合金、焊料及其他合金的成分檢測;金屬元素分析,包括常規金屬元素檢測、氧、氮、氫氣體元素檢測、貴金屬檢測、重金屬檢測及其他各類數據金屬成分檢測。
RoHS 指令的適用范圍為歐盟 28 個成員國,涵蓋了大型家用電器、小型家用電器、IT 及通訊儀器、民用裝置、照明器具、電動工具、玩具 / 娛樂、體育器械等電子、電氣產品。
REACH 是歐盟的一項法規,全稱是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主要針對進入歐盟市場的化學物質進行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這一標準的目的是確保化學物質的生產和使用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影響得到充分評估和控制。
對于不銹鋼產品而言,REACH 標準主要關注其材質中是否含有有害物質。由于不銹鋼產品通常由鐵、鉻、錳等元素組成,這些元素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不會對人類健康造成危害。然而,如果產品中存在超出安全限量的有害元素,如鉛、汞等,就需要進行相應的注冊和評估。
為了確保不銹鋼產品達到 REACH 標準,廠商需要從選用符合標準的原材料、嚴格控制生產過程中的工藝參數、對成品進行嚴格的質量檢測等方面著手。在跨境電商行業中,越來越多的賣家開始關注并積極響應 REACH 標準的實施,通過選擇符合標準的原材料、優化生產流程、加強質量檢測等措施,確保其銷售的不銹鋼產品達到 REACH 標準的要求,這不僅有助于提升產品的競爭力,也有利于保護消費者的權益。
支座出口歐盟需要進行 CE 認證,以滿足建筑產指令 CPR system 1 + 的要求。不同類型的支座有不同的標準,如盆式支座標準為 EN1337-5:2005,球式支座標準為 EN1337-7:2004,隔震橡膠支座標準為 EN 15129:2009。符合以上標準的內容需對支座進行生產過程控制即 FPC 的審核要求、型式試驗 Initial type testing 和監督年審等環節,全程由歐盟 Notified Body 機構執行與實施。
EN1337 標準主要包括多個部分,如 Part 1 – General design rules 一般設計通則、Part 2 – Sliding elements 滑動元件、Part 3 – Elastomeric bearings 橡膠支座、Part 4 – Roller bearings 滾軸支座、Part 5 – Pot bearings 盆式支座、Part 6 – Rocker bearings 搖軸支座、Part 7 – Spherical and cylindrical PTFE bearings 球型和圓柱型 PTFE 支座、Part 8 – Guided bearings and restrained bearings 導向型支座和固定支座、Part 9 – Protection 保護、Part 10 – Inspection and maintenance 檢查和保養、Part 11 – Transport, storage and installation 運輸,儲存和安裝。
結構支座出口歐盟的 CE 認證標準為 EN 1337-3:2005,建材法規為 CPR regulation (EU) no30。
橡膠支座出口歐盟需要辦理 CE 認證,法規和標準為 CPR (EU) No 305/2011 和 EN 1337-5:2005。辦理流程包括企業向機構提交辦理 CE 認證的申請表,提供產品的資料并寄樣;機構根據企業提供的資料來判定產品對應的歐盟指令和測試標準、測試周期以及費用;企業確認報價后,簽訂技術服務合同并支付費用;機構工程師根據歐盟檢測標準對產品進行整套測試及相關型號的差異性測試,然后編寫技術文檔 (TCF),提交歐盟機構審核;審核通過,頒發 CE 證書。
結論:不銹鋼產品和支座出口歐盟需要滿足不同的認證和標準要求。不銹鋼產品主要涉及 CE 認證、LFGB 認證、RoHS 認證和 REACH 認證等。CE 認證確保產品符合歐盟的安全、健康和環保要求;LFGB 認證主要針對食品接觸材料,保證產品不含有化學有毒物質;RoHS 認證限制電子電氣產品中某些有害成分的使用;REACH 認證對進入歐盟市場的化學物質進行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支座出口歐盟需要進行 CE 認證,不同類型的支座有不同的標準要求。廠商和企業應根據產品的特點和出口目的地的要求,選擇合適的認證和標準,確保產品能夠順利進入歐盟市場。
M03Ash 15821665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