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車輛GB 型式認可計劃
GB 型式認可計劃適用于希望在英國市場投放車輛和零部件的制造商。
請注意 - GB 型式認可計劃不適用于北愛爾蘭,必須使用 UK(NI) 或歐盟型式認證。
GB 型式認可方案基于歐盟立法,因為它在 31 年的英國法律中被保留圣2020 年 12 月以及修訂或補充保留的歐盟法規的任何后續英國立法。
目前,GB 型式認可方案僅適用于 2018/858 框架法規,涵蓋 M、N 和 O 車輛類別的機動車輛和拖車,以及與這些類別相關的車輛系統和部件。
2021 年 1 月之前頒發的 e11 認證(現在被視為 UK(NI) 認證)的持有人可以選擇在現有 UK(NI) 認證的基礎上獲得 GB 型式認證。這將是一個新的審批,但不會被歸類為新類型。
在 GB 型式認可計劃中,對于限量生產的車輛,有兩種簡化的批準途徑可供選擇,它們是:
要持有 GB 型式認證,認證持有人需要位于英國。如果他們不是,則必須指定一名代表。
代表可以是審批持有人,也可以是其他第三方代表(如果審批持有人不位于所要求的國家/地區)。作為第三方的代表的義務在歐盟法規 2018/858 第 15 條中規定,并保留在英國。